查看原文
其他

经验的归经验,规范的归规范——如何走出政治思想史的学科危机

黄晨 政治学人 2023-01-18


作者简介

黄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讲师。

政治思想史是政治学的知识基础,然而作为学科的政治思想史却面临着巨大的危机。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存在难以证明自身价值、影响知识积累的四类典型问题:“思想介绍”“贴标签”“虚构思想史”和“替代政治史”。因而,政治思想史研究应当确立经验导向和规范导向两种不同的价值标准:经验导向旨在还原历史真实,可以在“思想—思想”“社会—思想”“思想—社会”等三个方向做出解释;规范导向旨在提出新的命题,以发现“更优的规范性概念”和“更优的论证”等两个方向为评判标准。合理的政治思想史学科体系,不仅有助于政治思想史研究真正形成知识积累,也将为政治学的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一、引言

政治思想史汇聚了历史上有关政治的伟大思考,是政治学乃至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基础之一。然而,近年来国内政治思想史研究却呈现出巨大颓势,不仅青年学生面临越来越多的困惑,许多资深学者也察觉到如下的危机:一是学术规范远未健全,不少政治思想史“研究”只是作者的读书笔记并不罕见;二是研究对象高度重复,一些年轻学者要么重复研究经典思想家,要么被迫选择边缘人物;三是评价标准极其模糊,很多研究者都对同一位思想家或者同一个命题做出了解读,但常常缺乏明确的标准去判断哪种解释更可靠;四是学科身份十分尴尬,不仅在政治学学科内部政治思想史研究难以承受政治科学研究的挤占,在学科外部,政治思想史研究与历史学学科的思想史研究、哲学学科的政治哲学研究相比,也难以证明自己的独特意义。


这种危机并不仅存在于中国学界,而且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在目前政治学规模最庞大、专业分工最成熟的美国,迄今为止也没有以“政治思想史”为名的学会或组织。美国政治学会下属的“美国政治思想”分会也只是2016年才成立,不仅历史比中国政治学会下属的“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专业委员会”还短,而且其期刊和活动也并不一定围绕政治思想史。这一危机也引发了欧美学者的持续争论:有学者针对特朗普现象、民粹主义等新问题,呼吁到政治思想史中寻根探源,也有学者批评这种用思想史分析当代问题的严谨性;更有学者认为政治理论与政治科学的划分本身就有问题,因为这让政治科学失去了理论的指引,政治理论这一名称也遗忘了历史。


针对国内政治思想史研究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学界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回顾与反思。


一是对各种具体问题的反思,比如改善学科地位,避免低水平重复,拓宽研究视野,树立健康的学术批评以及回应中国的重大现实问题。还有学者指出,今人与古人间存在知识隔膜,传统议题与现代政治学不对应,传统概念易被误读,这些问题均有待解决。


二是对研究方法的反思。一旦深入方法层面,研究者就会发现,中西政治思想史研究都面临着两种方法流派的对立。一种是对“普遍理论”取向的方法论的反思,认为当前政治思想史研究的缺陷,在于遗忘了对永恒政治理论的追求。比如,一些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者给古代思想家贴上了“专制”和“落后”的标签,从而瓦解了中国政治思想之普遍性和永恒性。西方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施特劳斯学派”也持有类似的观点,他们认为绝大部分当代研究作品都犯了历史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错误,无法真正总结出古代圣贤的永恒真理:“想凭靠历史认识来为生活实践的法则提供基础,根本就是成问题的。”另一种是对“历史主义”取向的方法论的反思,认为目前问题的根源并不是遗忘了理论,而恰恰是没有充分尊重历史。有学者将西方政治思想史领域盛行的方法称之为“文本崇拜”:“将西方政治思想家的文本‘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全然忘记了文本作者的‘情境’,忘记了世界文明史的基本脉络。”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剑桥学派”的历史主义和语境分析方法将思想家还原到现实问题和当时的情境中,才能帮助我们分析各种政治思想的变迁和得失。同样的主张也在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界得到了呼应:有学者强调政治思想史不是政治哲学,“其根本任务是要真实地再现前人的思想”;具体而言,要以历史主义方法,在特定历史环境、整体思想进程、个人思想语境中准确理解古人的思想。但方法层面的反思仍未取得明显的成效,因为目前中国学界的两种方法取向一直僵持不下。例如“剑桥学派”所主张的历史语境和“施特劳斯学派”追求的理论关怀,似乎都有可取之处,谁也说服不了对方。


笔者认为,学科价值的明确是选择研究方法的前提,正如合适的研究方法是解决具体问题的前提。因此,解决国内政治思想史研究存在的问题,需要对学科价值与学科定位进行彻底的反思,明确其问题根源后才能在此基础上探索解决政治思想史研究危机的具体路径。


二、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存在的四类典型问题及其根源 

本节将按照由浅入深的顺序,分析政治思想史研究中最常出现的四类问题。笔者的重点并不是对这些作品的具体命题和材料作出评价,而是分析它们不被人接受、无法证明自己学术价值的根源。


(一)貌似研究的思想介绍

中国政治学重建以来,大部分政治思想史研究都是以译介或述评形式出现的,必须承认,这样的工作在某位思想家或者某种思想变化尚未被国内学界知晓时,有着填补空白的学术价值。例如罗尔斯1993年在美国出版《政治自由主义》,1996年即有国内学者撰文介绍他的新思想。在当时学界还在以《正义论》为文本依据,对罗尔斯后来如何回应自由主义右翼、社群主义等对手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及时的译介确实能提供新的资源。


但是,一旦这位思想家或者这种思想已为学界熟知,介绍型论著往往很难有创新之处,甚至会出现与前人重复、学术不端的风险,这是研究价值缺乏的首要表现。一些政治思想史论著被人视为“读书笔记”,其原因也在于此。与前述的《政治自由主义》不同,《正义论》早在20世纪80年代已经得到了中国学者详尽的解读,甚至有了权威的中译本。那么到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21世纪以后,继续在学术期刊上刊发介绍《正义论》的观点,就没有多少学术价值了。


另外,还有一种现象是刻意选择那些影响更小、离政治更远的思想家,或者选择重要政治思想家所著的影响更小、地位更边缘的作品,这是另外一种研究价值缺乏的表现。年轻一代学者常面临此困境,因为上一代学者已经将重要思想家的重大作品介绍得很全面了,这使他们不得不退而求其次。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成熟的西方政治思想史领域,在更年轻的中国政治思想史领域也已经出现。例如有很多研究生在朱熹、王阳明、黄宗羲等大儒已被老师们解读详尽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这些大儒的不知名的同学或者弟子作为研究对象,甚至还有学者转而研究孙思邈、李时珍等医学人物的“民本思想”。


(二)对思想家贴标签

一些研究者试图对思想家及其命题提出独立的解读,这就进入了正式研究阶段,因为“解读”是人文社会科学接触经典的必经之途。但研究价值的高低取决于如何“解读”:是因为思想家语言晦涩、表意不清,因此需要帮助读者接近其真实含义,还是带着特定的问题意识进入思想家的世界,寻找问题的答案。如果是前一种解读,那么其价值仍然类似于思想介绍,一旦原著被学界充分理解后就不再有重要价值了;如果是后一种解读,那就要专门讨论研究者本身的问题意识有没有价值。后一种解读的流行方式之一,是给某思想家在主流光谱中寻找某种定位或者“解”。例如“自由主义解”就是在文本中寻求个人权利和代议制民主等要素,然后论证这是某位思想家的主要立场;“共和主义解”则要发掘公民美德、参与式民主等要素;“保守主义解”主要强调对共同体的义务和传统秩序。争论各个思想家是现代人还是古代人的“古今之争”,也是类似的操作。学界先驱徐大同曾提醒我们,“决不能再搞过去那种‘贴标签’‘戴帽子’的方法”。具体来说,“标签化”研究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不可能真实地还原思想家的原意。这就是斯金纳在其成名作中指出的“主义的神话”(mythology of doctrines)和“连贯性的神话”(mythology of coherence),即思想家在写作时未必知道这些现代的“主义”,也未必前后连贯而能形成系统性的“主义”。特别是那些思想深刻的、复杂的思想家,他们之所以让人觉得复杂而有研究价值,恰恰就是因为他们有不同的思想面向,或者存在青年期、成熟期和反思期等不同思想阶段。因此,不同理论立场的解读者往往都能在同一个人的文本中找到支持自己的只言片语,这相当于重复了大量已知的常识。


第二个问题是这种研究阻碍了对政治哲学本身的深入思考。政治哲学的深入需要聚焦于核心命题本身,更需要了解证成或证伪这一命题的新文献。例如反思政治现代性,首先就要对现代政治的各个领域、各种解决方案有所了解,而不能只了解现代性初期的某个思想家。如果大量本该进行这些工作的研究者,将时间浪费到给旧人物贴标签上,显然是南辕北辙。这两个问题告诉我们,根据研究者熟悉的政治哲学甚至政治立场来给思想家及其命题贴标签的研究,既无法还原思想家的全貌,也难以为政治思想增添真知灼见。


(三)用概念虚构出一种思想史

相比于单一的人物或命题研究,还有研究者试图叙述一个命题或概念在历史上的变化,其研究主题往往是西方的“民主”“权利”,或者中国的“民本”“王权”等重要概念。研究者一般将提及这些词汇的文本摘编出来,然后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分析异同,从而叙述这些概念的发展史。这类研究体现了思想史的史学面向,研究难度和可能的学术贡献自然要更大一些。然而,这种史学价值如要成立,至少要满足两个必要条件:第一,比较完备地列举该概念的存在形态,而非仅仅考察几段名气较大的文本;第二,解释该概念在不同形态间演进的过程和动因,而非单纯地展示演进的结果。但是目前多数对概念史的研究都不符合这些条件,也就称不上真正的“思想史”。


不满足第一个条件的研究很常见。例如此前对现代西欧“权利”思想史的研究,按时间顺序列举了贡斯当、托克维尔和密尔等自由主义思想家的权利思想;虽然交待了三人的背景,但并没有分析对这三人和权利思想史至关重要的其他思想家,例如摒弃自然权利理论、催生密尔权利理论的边沁。这就导致裁剪出来的这三人思想脉络迥异,无法构成一个连续的自由主义权利脉络。近年来一些更细致的思想史研究,越来越接近满足完备列举的条件,却仍然无法满足第二个条件。这些作者将自己的任务局限在概念和命题内部,只想为洛克找出哲学上的论证理由,并没有充分解释洛克占据思想史的过程和政治背景。正如同行批评指出的,“纯粹从观念史的角度来思考伦理和政治问题”,“不能说明政治思想转变背后的历史原因”。总之,越是局限于概念文本本身的作品,思想史之为“史”的价值越难以体现。


(四)以思想史考证替代政治史

除了以上这些典型的思想史研究,还有的研究试图将思想的解释力延伸到政治实践中。例如通过研究相关思想家来解释现代中国革命、法国大革命等政治事件,或者通过话语分析来批判“君主专制”“民主政体”等涉及政治科学和政治史的概念。思想观念当然对政治实践有着重大影响,但要论证这一因果影响,必须要进行复杂的思想和社会分析。


具体而言,在中国社会科学尚未成熟的20世纪末,一些学者用西方的卢梭、黑格尔或者东方的孔子、王阳明来解析中国革命。但是,受学术背景所限,他们很少辨析毛泽东等实践中的领袖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受这些思想家影响,以及实践中影响群众的到底是哪些政治思想。21世纪以后,随着海内外中国政治和中共党史学科的发展,从国家领导到历次运动的主要参与者都留下了丰富的历史资料,这种简单化的因果论证就不符合基本要求了。但如今仍有大量学者直接用古代思想家解释当代协商民主制度或者“一带一路”的起源,论证方式则是拿当代领导人的话语与孔、孟的理论进行简单比附,将相似性等同于因果关系。如果说上述作品是一种建构性的错位,那么近年来愈发流行的未经比较政治研究,便想用“知识考古”来颠覆“专制”“民主”等主流概念的做法,就是一种解构性的错位。这类“知识考古”遭到了历史学界的严厉批评:“如果脱离了对社会的研究,概念史的研究就失去了根基。”


上述四类问题充分说明,很多中西政治思想史作品从研究设计起就注定要面临被质疑的困境。因此,政治思想史学科要走出困境,就必须反思自己的学科体系建设,确立合理的价值标准。


三、经验导向与规范导向:建立政治思想史学科的价值标准

人文社会科学主要分为经验研究和规范研究两大领域,相应地,判断政治思想史研究有没有价值的标准也有两种:一是经验意义上的“真实”,即还原思想家或思想命题当时的原始含义;二是规范意义上的“应当”,即发掘思想家或思想命题的规范论证。所以,政治思想史学科应该明确区分为经验导向和规范导向两组不同的研究方向和价值标准。经验与规范的专业分工非但不会弱化政治思想史学科,反而既有利于明确政治思想史研究积累与创新的内在标准,也有利于明确政治思想史对整个政治学学科的意义:经验性的政治思想史研究为政治科学提供基础;规范性的政治思想史研究为政治哲学提供基础。那么,在研究中如何具体判断“真实”与“应当”的优劣,又如何寻找自己的重要议题呢?本文将做进一步的展望。


(一)思想与社会之间:三个有价值的经验性方向

从经验性的角度来说,一种政治思想史研究要有价值,就必须发现关于该思想家或者思想命题的研究中缺少的历史环节和经验材料,并通过新的环节和材料,让自己的解释更接近于政治思想发生、转变和消亡的真实过程。那么,政治学者对政治过程的解释具体包含哪些方向,又如何与纯粹的历史学叙事区分呢?对政治思想的经验解释不是以思想为“因”,就是以思想为“果”,因此经验性研究就是处理两类有价值的问题:一是什么影响了这一政治思想,二是这一政治思想又影响了什么,相应地,政治思想史有以下三个有价值的经验性研究方向:


首先是解释“思想—思想”的变迁,指某个政治思想命题的提出、转变或消亡主要是受其他思想家或思想命题的影响,而不是外部社会直接塑造的产物。这就要求研究者选择研究方法和解释变量之前,先要确认自己要研究的政治思想变迁是不是主要从思想维度就能够解释的。如果主要从思想维度就能解释,那么只要揭示该思想家的知识基础、有哪些论敌,以及这些知识和论敌如何刺激其提出新思想——这些环节又是此前研究所未见的,这一研究便有充分的经验性价值。


除了对相似时代、不同主张的思想家进行横向的解释,对不同脉络、不同时代的思想家也可以进行纵向的解释,这更接近过去大家认知中的思想史写法,例如同在左翼自由主义脉络下,可以用密尔的启发依次解释格林、霍布豪斯思想的日益左倾。但要避免出现前述“虚构思想史”的问题,思想家的时代相隔越远,对其写作要求就越高:既要填充思想变迁的链条,又要排除外部因素的影响。与之相比,一些研究者让既不属于同一时代、也不属于同一脉络的思想家去“对话”“比较”,或者只用自己熟悉的思想家来“注解”经典,这也许会带来一些规范层面的洞见,但在经验意义上绝不是一项严谨的研究设计,也不能称之为“思想史”。


其次是解释“社会—思想”的变迁,指某个政治思想命题的提出、转变或消亡与外部社会因素直接相关,而不仅仅是思想对话的产物。这类研究对研究者的视野和材料收集有着较高的要求,因为一种政治思想越流行、越复杂,影响它的社会因素就可能越多。如果能解释影响思想变迁或者思想家生产理论过程中的社会现象——这些发现又是此前研究所没有的,那么这种研究就有经验性价值。学界常提到要重视知识社会学或者历史语境方法,也有此意。不过正如伍德指出的,剑桥学派的语境仍然停留在话语层面,并没有分析更深层的“社会进程、关系、冲突和斗争建构”。因此,如果我们能真正解释政治思想的社会起源,无疑是在剑桥学派和福柯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


中国学者在掌握了丰富历史材料的领域,已经进行了一些积极的尝试。例如解释中国20世纪初文化激进主义和反传统主义的诞生,只靠解读卢梭和孔子自然是对象错位,只说“清政府腐败守旧”也无法深入解释为什么有人激进而有人保守。首先,要区分创造文化激进主义的不同思想家的社会背景,他们有政治家、大知识分子和乡村教师等不同群体,其原创性和深度各不相同。其次,他们的社会动因也不同,有大人物因政治地位边缘化而主动选择激进,也有小人物受大城市的影响而被动追随。最后,他们创造反传统主义的知识材料也不同,有些留学知识分子用西方的新意识形态来解构传统,而像廖平、章太炎等国学专家却借孔孟的思想来反叛秦代以后的专制。复杂的社会分析可能比单纯的“思想—思想”解释应用面更广,因为受社会刺激而改变思想的人,往往要比专心于命题对话的人更多。更重要的是,更为普遍的“社会—思想”机制也有利于拓展思想史的理论意义。


最后是解释“思想—社会”的变迁,指将思想作为自变量,探寻政治思想如何通过变迁与传播进入社会。如果研究揭示了思想社会化的某个因素或环节,这些问题以前的研究者又没有充分重视,那么这一研究就有经验性价值。政治思想社会化的结果就是常说的“政治思潮”。思潮的形成是思想史学者的任务;而思潮形成后,用它来解释其他现象,则是政治科学的任务。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人物研究遇到瓶颈,思潮研究重新成为显学,特别是对当代政治思潮的研究。不仅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等主流思潮得到了讨论,一些学者甚至延伸到了后行为主义、新政治经济学等当时比较前沿的政治思潮,以及公民社会、新集体主义等支撑主流思潮的次级思潮。那么,一种政治思想在哪些场域、什么条件下才能形成思潮?通过分析思想在哪些场域传播——学术界、理论界,以何种手段传播——潜移默化、利益诱导还是强制推行,才能理解形成思潮的逻辑。


当然,这三个方向经验研究并不是完全互斥的,一部综合性的政治思想史论著可能同时涉及“思想—思想”“社会—思想”等不同维度的解释。这里的类型学划分只是强调每一项研究、每一个结论必须明确自己的贡献属于哪个维度,而不能囫囵吞枣。一旦我们将经验性的解释清晰地划分成以上三个方向,政治思想史作为“史”的评价和知识积累就有了依据。


(二)更优概念与更优论证:两个有价值的规范性方向

从规范性的角度说,一种政治思想史研究要有价值,就必须在研究中发掘该思想家或思想命题的“进步之处”,以及之前该思想家或旧命题的“不足之处”。那么,所谓的进步之处具体如何寻找呢?政治哲学的规范命题一般由概念和论证组成,因此需要发掘的要么是一种更优的规范性概念,要么是一种更充分的论证,而且这一概念或论证是其他思想家没有充分认识到的。下面将分别讨论如何在研究中发掘更优概念与更优论证。


首先,如果能通过思想史研究发现更优的规范性概念,那么这位思想家或思想命题就值得研究。在政治思想领域所谓的“更优”,有如下几种次级标准:一是提出新概念。例如从英国掘地派、卢梭到托克维尔,现代“平等”概念逐渐被提出;二是转化或摈弃旧概念。例如从明末三大儒到孙中山,针对个人的“忠君”被逐渐转化为针对共同体的“爱国”;三是对互相竞争的规范性概念进行排序。例如罗尔斯首次用“词典式序列”的方法,确定了形式的权利平等、实质的机会平等、补偿性的不平等这一系列“平等”概念的先后顺序。当然,做到以上任何一点的前提是,政治思想史学者不能闭目塞听,只读该思想家的著作,而要了解整个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哲学领域对这一概念的基本研究情况,然后才能通过思想史研究证明该规范性概念是更优的。


对今天想要发掘更优概念甚至创造新话语的中国学者而言,中西政治思想史中的资源是否枯竭了呢?规范性概念是否对政治科学研究毫无用处了呢?近二十年在政治科学领域最为热门的国家研究,正是一个最需要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哲学学者重新思考的例子。因为海内外的实证研究虽然揭示了何谓“强国家”,让我们知道了古典自由主义最小政府是不足的,但关于“强国家”如何进一步变成规范意义上的“善国家”却缺乏思考。有学者基于当代中国经验提出“有能力的有限政府”,已非常接近于一个规范性概念;笔者则试图开发传统中国的政治史资源,从实践维度解答相关概念的规范与限制。但是,提出一个新概念仍然是不够的,现实中的国家构建是包含很多次级国家能力的,这些不同的能力是否有优先顺序和限度,以避免对人民产生负面影响?比如单方面强调国家的财政汲取能力,过高的税费就会减损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会影响国家构建的其他方面,是为“不善”。一些重要的中国思想家们虽然没像罗尔斯那样提出明确的逻辑原则,但也对国家的能力目标进行过排序。这样,从更优的国家概念到更优的国家能力排序,政治思想史才能帮助我们产出有新价值、也更立得住的中国话语。


其次,在规范性概念及其排序已经给定的情况下,如果能通过更优的论证获得更好的论证效果,这样的研究也是有价值的。更好的论证效果通常有如下两种情况:一种是论证效力更强,可以称之为“有力”,例如同样论证传统君主如何从士大夫群体中获得政治合法性,宋代儒家的“公论”说将士大夫的共识作为反映合法性的具体载体,就比秦汉儒家难以捉摸的“天命”说和“五德”说论证效力更强;另一种情况是论证可以适用于更多的或者更复杂的现实案例,可以称之为“有效”,例如同样对个体权利进行论证,从洛克的自然法论证发展到罗尔斯的虚拟契约论证,不再依赖基督教传统的自然法,使得这一论证适用的国家更多了。更好的论证效果不仅能将新概念证成完整的理论,避免其沦为空谈,还能提升政治思想史本身的讨论水平。


四、结语:从学科体系到三大体系

当下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界的目标,就是建设有自主性和创造力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其中学科体系是三大体系之首,因为学科体系的完善特别是学科价值标准的建立,是其他一切研究工作的先决性条件。只要政治思想史学者能明确发掘学科的经验价值和规范价值,中西政治思想史还有很大的理论潜力。从“思想—思想”和“社会—思想”两个方向来研究思想形成的因果链条,在“思想—社会”的方向上解释重大思潮的形成和社会影响,既可使政治思想史学者在历史学的扎实考证面前有自己的方法和理论,也能证明政治思想史对经验性的政治科学的基础地位。通过发现“更优的概念”与“更优的论证”,既可以使政治思想史学者面对前沿的哲学命题时不再故步自封,也能证明政治思想史对规范性政治哲学的前提地位。



站在中国政治学学科体系建设的高度来看,如果我们对最有争议的政治思想史学科有了明确的定位,那么整个政治学一级学科的内部构成与逻辑关系也会更加清晰。如图1所示,政治学根据研究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两个研究领域: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亦即通常所谓的政治理论与政治科学;而根据研究对象的分化,这两个领域又进一步分出了政治哲学、本国政治、比较政治和国际政治——各个国家政治学的二级学科基本都据此设立。而政治思想史这个“第五学科”之所以充满争议,很难完全归入规范或者经验领域,恰恰就因为它是“对历史上规范研究的经验总结”,夹在了两者之间。本文再次明确在政治思想史学科中规范方向与经验方向的区分,正是为了让政治思想史研究回归学科本源,与政治学的两大领域保持逻辑上的融贯。



推荐语

如何走出政治思想史的研究危机?文章对其学科价值与定位进行了反思,指出了已有研究中存在的四类典型问题。在此基础上,从经验和规范两个层面提出了政治思想史学科的价值标准,具有较强的反思性和启发意义。(政治学人编辑部)



责任编辑:牛铮

一审:杨明  二审:王智睿  终审:吉先生

文章来源:《政治学研究》2022年第3期

 

相关阅读:

关于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场域决定思想——当代中国政治思想变迁的知识社会学逻辑(1978-2000)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